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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我市近年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。按照《关于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》(中委[2002]5号)和《关于推行农村股分合作制改革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中府[2002]54号)的要求,继续加大推进力度,指导、检查和督促各镇区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。2004年4月份,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经验交流会,认真学习总结近两年来的改革工作成效,交流了各镇区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经验做法。目前,21个镇区己经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,占镇区总数的87%,其中,小榄、古镇、沙溪、石岐区、东区、黄圃、民众和西区等8个镇区已全面完成改革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,涉及114个村(居)、1078个组,占全市村组总数的47.3%、33.7%。全面铺开改革的有火炬区、南区、阜沙、东凤、横栏等5个镇区,此外,五桂山、坦洲、板芙、神湾、三乡、南朗等6个镇已开展试点工作。“村改居”工作取得新进展,全市确定了火炬区、小榄镇为全市“村改居”的试点,小榄镇已于2004年12月底全面完成“村改居”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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